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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人家的孩子在我家门前玩,结果手指被门夹断,孩子我们不认识,他奶奶当时也在不远处,出事后他们竟起诉我
别人家的孩子在我家门前玩,结果手指被门夹断,孩子我们不认识,他奶奶当时也在不远处,出事后他们竟起诉我声称是我们家孩子关门致其受伤,要求负全责,但我们家孩子没有关门。我们没有人证能证明未关门,请问我们交上答辩书澄清事实后,法院有可能驳回原告吗?
地区:甘肃-陇南 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:2016-08-16 15:44:35
提问者:
qq1471332354
张志强律师
北京 朝阳区
13261910368
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。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,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。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,若行为人没有过错,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,则虽有损害发生,行为人也不负责任。还有,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人是否具有过错,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。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,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。
回答时间:2016-09-07